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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通知


【信息时间:2020/07/08   阅读次数:10065】 【我要打印】 【关闭】

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

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交易主体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开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17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办〔2020〕29号)和《内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县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的通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绿色通道。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经招标人报请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开展开评标活动。

二、充分发挥电子交易平台作用。项目受理、场地预约、公告文件发布下载(异议、质疑)、投标、开标、评标、保证金收退、专家抽取、评标公示公告、异议(质疑)投诉、合同备案等环节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方式进行。

三、严控交易人数。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招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参加开评标监督活动,投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每个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两人,行业监督部门依据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代理机构人员留下联系方式,撤离交易场所。

四、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现场交易人员要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度者将被劝返,必要时将配合防疫部门强制隔离。

五、落实各交易主体责任。招标人、投标人、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六、服从现场管理。参加交易活动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安全距离隔空就坐,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发放专家费应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七、全力以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中心负责做好交易场所安全、消毒、通风、检查等保障工作,加强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网络安全等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交易系统平稳运行。

八、自疫情防控结束之日起恢复正常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6日